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科技
成果备案(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科技成果评价和绩效管理水平,全面掌握市本级科技成果信息,现就2019年市本级科技成果备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备案
(一)备案范围
1、列入到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包括指导性计划),且通过验收的项目,属于市本级科技成果,须进行科技成果备案。
2、市本级科技成果备案在吉林市科创云大数据平台上自动完成,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业务处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备案程序
在吉林市科创云大数据平台上,不能自动完成备案的市本级科技成果(平台上没有资料),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1、以项目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证信息在吉林市科创云大数据平台进行注册;
2、注册成功后,以账号密码登录,在“成果备案”栏目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附件;
3、提交备案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成果予以备案,对备案信息不全的退回重新完善相关信息,直至符合备案要求;
4、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不予备案。
(三)备案时间
在取得市本级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2019年备案截止时间:2020年5月30日。
(四)其他
1、没有完成科技成果备案的项目,不能参加市本级科技奖评选。
2、吉林市域内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实施自选项目、横向委托项目、承担国家及省级各类项目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备案按照原办法执行。
3、验收通过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备案的,将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二、成果登记
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精神,为了将我市的科技成果纳入全省统一管理,进入全国的成果库,域内所取得的所有科技成果需到省科技厅进行登记。登记时间、所需材料及程序按照省科技厅文件规定办理。
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1、市本级科技成果备案工作,由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资源配置处统一管理。联系电话:62021502。
市本级科技成果备案工作中的注册、提交附件等工作,由赋能科技(吉林)有限公司提供系统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0432-65103506,手机:13664320122。
2、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由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具体负责。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二楼13号窗口。
联系电话:0431-82752872。
附件1:2019年市本级科技成果备案清单
2:成果备案操作说明
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