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知识产权(专利)服务业单位: 为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专利)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基础扎实、创新性强、辐射范围广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我厅现组织开展吉林省知识产权(专利)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内容 推动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服务的力度,发挥培育机构的作用;引导培育机构开展专利分析和专利导航服务;组织培育机构人员参加高端实务培训;引导培育机构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 二、培育条件 (一)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知识产权(专利)服务为主营业务。 (二)具备从事专利代理、专利信息咨询和检索、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技术转让和许可、专利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维权和知识产权托管等业务能力。 (三)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 (四)基础条件好、成长较快、资信良好、成功案例多,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五)服务信誉良好,连续三年无惩戒和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吉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培育机构申请表。 (二)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 (三)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申请书,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于2018年2月9日前将《吉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培育机构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省科技厅专利管理处。逾期报送、资料不齐或者纸件与电子件内容不一致,均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处 朱广禄 联系电话:0431-88955472
附件: 吉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培育机构申请书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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